股权受让价格不合理是否导致协议无效

不能将价格不合理视为无效事由,除非是在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形下。股权转让无效有下列情形: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