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权起诉状程序

因侵害股东知情权而提交起诉状的程序是:

1、股东提交起诉状和副本给法院;

2、法院决定受理的,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由被告进行答辩;

3、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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