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赡养义务从什么时候开始

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一般是在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开始,所以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子女在履行赡养义务的时候应当注意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还应当承担照料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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