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律师函怎么处理

收到律师函就是相当于一个预告,若再不履行义务,则会被起诉。可以不处理,等待对方起诉,但是如果收到的是起诉书,则应积极应诉,否则就会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律师函》第十一条

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

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第十二条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符合本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同意,依照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程序,可以申请兼职律师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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