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期满后怎么处理

股权质押期满后,若是债务人有偿还债务,则应当解除质押,若是没有偿还债务,质权人应及时行使质权,比如拍卖,若是拍卖所得高于债权数额的,应还给出质人,若是不足的,应由债务人继续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七条

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

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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