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抓人

执行法官在被执行人在有条件执行时拒不执行,下达传票三次拒不到庭履行义务的,暴力抗法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可拘捕当事人。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第一百二十条

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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