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举证责任的承担方是:公诉案件的,由检察院承担举证责任;自诉案件的,则由自诉人承担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指公诉方和辩护方在审判中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之案件事实的责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第四十一条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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