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是否会构成抽逃出资罪呢

隐名股东同样是可以构成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抽逃出资罪的,因其没有承担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应当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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