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中,法官开庭前即会见对方律师的,一般是需要对案件进行回避的,若不回避,也无合理会见理由的,则为违法行为。《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违反该规定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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