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哪些共同诉讼

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的共同诉讼分别有: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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