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的,一般需要检察院的负责人在不起诉决定书上签字进行确认。《刑法》规定,不起诉的决定,由人民检察院公开宣布。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的活动应当记录在案。不起诉决定书自公开宣布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六条

不起诉的决定,由人民检察院公开宣布。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的活动应当记录在案。

不起诉决定书自公开宣布之日起生效。

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通知执行机关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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