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履行后,两年后撤销。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者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那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如果发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及时撤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正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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