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应在审理前做什么准备

人民法院应在审理前应当做的开庭准备包括: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在开庭时,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并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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