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判断是否构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条件:

(一)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

(二)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三)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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