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法院传票不会电话通知,而是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件送达、公告送达和委托送达的方式送达。但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简易程序可以采取电话的简便方式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

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缺席判决。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书记员担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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