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择期宣判的,如果法院在宣判过程中有需要特别陈述或者特别提醒当事人的地方,会选择再开庭宣判;但如果案件简单明了,事实清楚,可以选择不再开庭,直接发放判决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第二百零三条 
判决书应当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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