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鉴定结论告知期限

刑事鉴定结论告知期限一般为五日内。经审查,发现有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等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六条
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重新鉴定:
(一)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的;
(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
(三)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
(四)鉴定意见依据明显不足的;
(五)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
(六)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
重新鉴定,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