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庭开庭的,以下人员可以参加: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以及相关的工作人员等。上述人员需要结合民事审判的具体情况,根据不同的职能情况来行使自己的法定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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