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发回重审诉讼费怎么退

二审发回重审,当事人向案件承办法官提交退费申请;当事人持承办法官出具的《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结算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到法院财务窗口办理退费业务;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并开具《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退费)》,办理退费业务。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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