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收判决书怎么办

对方不收判决书,法院会进行公告送达判决书,公告送达六十日后,就视为送达到了。从送达之日起,败诉方就要按判决书中有判决期限履行义务,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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