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拘传的适用条件

法院拘传的适用条件如下:
1、必须是必须到庭的被告;
2、对必须到庭的被告已经两次传票传唤;
3、必须到庭的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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