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多次查封怎么分配

法院多次查封,有担保物权的先优先受偿,普通债权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
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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