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给开庭怎么办

法院不给开庭,可以要求承办法官说明不开庭的原因,或者咨询法院案件的进度。法院审理案件时,当提交诉状后会有审查起诉期限,然后正式立案后给对方送达起诉书,然后还会给对方答辩期限,最后才是择日开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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