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可以不接受指定辩护吗

被告人可以不接受指定辩护。但不能再委托他人辩护,只能自行辩护;如果被告属于被强制指定辩护的,则不能不接受指定辩护。如果被告人坚决拒绝人民法院为他指定的辩护律师为他辩护,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并应当记录在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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