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终结和结案的区别

案件终结一般是指程序上终结,有些案件执行后一定期限内没有执行到,又找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案件无法继续执行,先终结执行程序,等后面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或者被执行人主动联系履行义务的,可以再恢复执行。结案是案件已经执行到位了,案件结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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