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致人轻伤的赔偿精神抚慰金、营养费、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营养费用可以酌情赔偿,除此之外还有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医药治疗费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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