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的公诉机关能不能介入呢

自诉案件的,公诉机关一般情况下不会介入。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可由被害人自己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就是说,被害人可以有条件地将公诉案件转化为自诉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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