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清查是指受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对委托单位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在此基础上要核实资产账面与资产实际是否相符,考核其经营成果,盈亏状况是否真实,并作出鉴定。
清查目的
通过国有资产清查(以下简称资产清查”),将全面核实行政事业单位的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清查,着重解决历年来形成的有账无物、账外资产、账实不符等状况,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资产和财务状况;完善现有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系统,着力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数据库信息与单位资产、财务状况不符问题,在此基础上,完善现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强化动态管理;强化资产管理四个结合”,即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与实物管理、资产管理与绩效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编制单位部门预算、强化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按照分别情况、分类管理、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建立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新体制。
重要意义
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全面摸清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的分布和投向,是落实中央、省规定的政治责任,是落实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任务,是实现国有资产报告全口径、全覆盖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必然选择,是创新政府投融资的现实需要,还是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工作。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推进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和存量资产的整合调剂,优化国有资产布局结构,有利于提高政府对国有资产的控制权和调控能力,运用金融手段发挥国有资产的杠杆作用,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