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前的程序转换

关于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前的程序转换:

1.程序转换时间均为破产宣告前。

2.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债务人可以申请重整。

3.重整、和解程序之间不可转换。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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