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开票收入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未开票收入就是销售的确认条件已经达到,(货发出去了,款也收回来了),但是因故没开发票。在会计日常工作中,这种现象很普遍,一般出现在以下情况:货物已发出,对应的应收账款出现贷方余额,可能由于价格不确定、购货方不急需发票、开票条件不成熟等原因没有开发票。

对此,销货方没觉出什么,税务查账一般认定为"未开票收入"。对此情况,查明一下原因,如果确属对方不要发票的,应做收入处理。如果属于开票时机不成熟,而税务要求做销售处理的,可以先做收入处理,正式开票时冲回,再按发票重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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