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公司财产分配顺序

法院执行公司财产分配顺序:

1.首先有抵押优先受偿权的优先分配。

2.普通债权的按照执行法院对标的物采取强制措施的先后顺序分配。

3.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优先受偿权的,按照执行法院对执行标的物采取控制性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零六条

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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