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缓刑后户籍地司法所不收的,处理如下:
1、可以要求司法部门说明理由,并向公安局反馈。因为法院判处缓刑的,司法局无权不接收。
2、如果不属于该司法局管辖的,法院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局执行。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会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法律依据 《社区矫正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应当自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到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
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由看守所或者执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自收到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将社区矫正对象移送社区矫正机构。
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由监狱或者看守所自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将社区矫正对象移送社区矫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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