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缓刑后司法所不收怎么办

判缓刑后司法所不接收的,处理如下:
1、可以要求司法部门说明理由,建议向当地公安局咨询处理,反馈情况。因为法院判缓刑的,司法局无权不接收。
2、咨询辖区是否属于该司法局管辖范围内,如果不是,请与住所辖区相符的司法局对接。
3、如果犯罪人不居住在该司法局辖区的,法院应当将犯罪人移送其居住地的司法局执行。 法律依据 《社区矫正法》第十七条
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时应当确定社区矫正执行地。
社区矫正执行地为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地。社区矫正对象在多个地方居住的,可以确定经常居住地为执行地。
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无法确定或者不适宜执行社区矫正的,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应当根据有利于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矫正、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原则,确定执行地。
本法所称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是指依法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人民法院和依法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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