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案件的审判程序:
1、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
2、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
3、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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