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人民法院指的是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农垦法院、石油法院等。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专门人民法院是我国人民法院系统的组成部分,它和各级人民法院共同行使国家的审判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 第十五条

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

专门人民法院的设置、组织、职权和法官任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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