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港澳台公告送达的期限

涉港澳台公告送达的期限为三个月。涉港澳台案件,人民法院不能依照其他方式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内容应当在内地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 第九条

人民法院不能依照本规定上述方式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内容应当在内地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第十条

除公告送达方式外,人民法院可以同时采取多种法定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

采取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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