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发公告时间的规定

上市公司发公告时间的规定为:

1、交易日早间披露时段(7:30-8:30)。

2、交易日午间披露时段(11:30-12:30)。

3、交易日盘后披露时段:直通车公告(15:30-19:00)。

4、非交易日披露时段(单一非交易日或连续非交易日的最后一日13:00-17:00)。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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