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大会应到会人数怎么算

除了因为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以外,其他党员应计算在党员大会应到会人数。

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情形:

1.患有精神疾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等。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第十九条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第二十条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党支部书记主持。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或者各代表团(组)从代表中提名,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提交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由大会主席团指定1名新选出的委员主持;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委员会推荐1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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