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羁押人员是指对罪行较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人员。
羁押是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基本上是一种决定逮捕、拘留后,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状态,它并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在羁押期间,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批准后,可以对罪行较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不需要对其进行拘留、逮捕。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会继续侦查、起诉和审理。如果发现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会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