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后,可以送信给犯罪嫌疑人。通信是犯罪嫌疑人的一种合法权利,公安机关不能剥夺这样的权利。但实践中难以收到。犯罪嫌疑人一般会关在当地的看守所。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法律依据 《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三十一条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