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是事务所盖章吗

律师函一般是事务所盖章,并由承办律师签字,律师函可以笼统的分为首部、正文和尾部三大组成部分,首部包括标题、函号和送达对象,正文包括委托声明、事实简述、法律评论和律师意见,尾部包括律师函的寄送方式、附件、落款和联系方式。

法律依据

《律师法》第二十九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应当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其所出具意见的真实性、合法性。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并符合法律咨询规则和法律文书体例、格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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