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下来原告可以撤诉吗

判决书下来后原告不能撤诉。
要撤诉就要在人民法院受理原告的起诉并立案之后,在宣告判决之前,在这两个阶段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诉,并且由法院裁定是否准许撤诉。
法院经审查同意后,作出撤诉裁定书,分别送达给原告和被告。
但在判决过后,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便不能撤诉。
只能在法定的上诉期内提起上诉,即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第一百七十八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第一百七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第一百八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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