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拿不到回执怎么办

报案拿不到回执可以向报案警局的上级机关反映。依然没有立案的,则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是因为证据不足或者是事实依据是不够的,又或者是事实不清的情况下,没有进行立案的,一般都是公安机关以登记的手段作为报案的依据。
若是在证据或事实依据较为清楚的情况下,准予立案处理的,不会有回执,但是会告知在特定的时间可以用相关的证明进行查询。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拒绝接受回执的,应当在回执中注明。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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