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福利房破产后处置

企业福利房破产后的处置为不计入破产财产,此时使用人可以购买房子的产权。法律规定,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后,依法可供债权人清偿分配的破产企业的财产。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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