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关于移送公安机关的规定有什么呢

民诉法关于移送公安机关的规定有: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刑事程序审结后再恢复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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