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交钱可以退吗

看守所交钱可以退。看守所为嫌疑人建立个人账户存储钱款,账户内存款属于嫌疑人个人财产,嫌疑人被释放从看守所离开时,看守所有义务退还现金。
看守所对人犯人寄存的财物会指定专人妥为保管。一般情况下人犯出具相关字据即可领取寄存财物;如果看守所保管不善损坏、丢失代管财务的,还应照价赔偿;如果人犯死亡的,其财物应按规定通知其家属领取。但如果脱逃人贩一年后未捕获归案的,对其财物会予以上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四条
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人犯的劳动收入的支出,要建立帐目,严格手续。
第四十九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确实需要使用其被保管的财物的,应当经过看守所所长批准。人犯领取财物时,应当出具字据。
第五十条
对人犯的财物要指定专人妥为保管,存放专用库房。除不可抗力外,代管的财物如有损坏、丢失,应当照价赔偿。不易保存的物品,应当交由人犯家属领回或者由办案机关酌情处置。
第五十一条
对脱逃人犯的财物,应当暂时保管。一年后人犯未捕获归案的,上缴财政部门处理。对死亡人犯或者已执行死刑的罪犯的财物,应当按规定通知其家属领取,路远无法领取的也可代为寄去。如无家属,或者在一年内无法通知和寄送以及通知后逾期一年不来领取的,上缴财政部门处理。
上缴财物的收据,要归入人犯档案保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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