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可以送书进去。人犯近亲属送给犯人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过有关人员的严格检查,看守所同意后,对收留进行详细登记以及办理好相关手续的就可以交给人犯。
注意书籍不要涉及敏感内容或违反规定的内容。同时,为减轻管教的检查压力,可以购买那种有塑封的新书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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