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大会要达到应到会党员一半以上才能召开,也就是二分之一以上。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若是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含达到4/5),会议才会有效。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条

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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