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异地公安机关代为执行逮捕的,应如何办理

委托异地公安机关代为执行逮捕的,应将《逮捕证》、办案协作函件送达代为执行逮捕的公安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委托异地公安机关代为执行逮捕的,只要证据材料充足,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协作公安机关就应当予以配合。协作地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应当立即通知委托地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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