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重大诉讼披露标准为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第一百四十五条

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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